中野英男先生 2024年11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71年9月生,毕业于明治大学。现任Sompo Holdings (Asia) Pte. Ltd.(以下简称“SOMPO亚洲”)日系业务线总裁。中野英男先生于1995年加入日本火灾海上保险公司,2005年加入日本兴亚PT.Asuransi Permata印度尼西亚分公司,2009年至2011年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公司国际部企划行政组项目组长,2011年至2017年担任日本兴亚欧洲比利时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与比利时Nateus保险公司合作,旨在提升市场地位和扩大市场份额、为日本客户全面协调欧洲业务战略以及创建日本企业的管理信息等。2017年至2023年先后于日本、越南、菲律宾以及新加坡工作,2024年至今于SOMPO亚洲担任日系业务线总裁,负责亚洲地区日本客户的管理。中野英男先生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后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能。
岩崎克彦先生 2022年7月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24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7月2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担任公司董事。
岩崎克彦先生自1995年3月从早稻田大学毕业之后,一直从事财产保险工作,迄今已有二十多年的从业经验。其自1995年4月进入日本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之后,先后在名古屋营业第一部,宇都宫分公司足利支公司工作。1997年4月,晋升为宇都宫分公司佐野支公司主任。2000年8月,在大阪营业第一部第一科担任主任职务。2004年8月日本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与兴亚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合并为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后,担任总公司货物营业部第一科主任。2008年4月,在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国际部苏州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10年4月,出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营业二部副总经理。2012年11月在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出任营业部总经理。2014年4月先后在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海外事业企划部、海外经营管理部任特命科长。2016年4月在东亚洲部出任科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在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担任临时负责人,于同年2月21日取得青岛保监局关于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文号:青岛保监许可〔2017〕53 号。岩崎克彦先生拥有极其丰富而专业的保险业务知识和海外业务经验,其卓越的领导能力和指挥能力,得到各方的高度赞扬。
丛子棠先生 (曾用名:丛林) 2009年6月11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国际〔2009〕497号。2009年8月4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法规〔2009〕741号。2010年1月18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国际〔2010〕62号。2011年8月16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国际〔2011〕1308号。其拥有北京大学硕士及学士学位,在加入日本兴亚前分别就任于通用电气金融集团及日本兴亚损害保险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后更名为中国总代表处)。从日本兴亚在中国筹建开始,其就一起做为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全面参与公司的建设。
在任职期间,丛子棠先生克己奉公,严以律己,出色地履行了各项公司赋予的以及法规规定的工作,为公司的合规经营管理提供了专业而全面的意见,强化了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自担任日本兴亚董事起,丛子棠先生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各项保险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能。
若林祐树先生 2022年7月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若林祐树先生毕业于京都大学中国语学中国文学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财产保险工作,迄今已有二十多年的从业经验。其自2000年4月进入日本财产保险集团之后,先后在大阪客服中心第一部、九州客服中心八幡客服中心课、客服中心企划部以及业务推进革新部工作。2015年4月,在日本财产保险集团马来西亚经营企划部、项目管理部工作。2020年4月前往中国担任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新事业部部门总经理。若林祐树先生长期在保险公司工作,且经历过多个工作岗位,拥有全面而专业的保险业务知识, 拥有极其丰富而专业的保险业务知识和海外业务经验。
CHUA SEE JU女士 2022年8月9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CHUA SEE JU女士毕业于英国斯旺西大学精算学专业。博士毕业后加入英国劳埃德TSB保险公司工作,在精算部担任定价分析师。2011年2月,加入英国普华永道精算部任精算咨询师。2013年4月,加入韦莱韬悦精算部担任精算咨询师。2016年12月,加入损保控股有限公司(亚洲)精算部,任储备和资本主管。2021年4月至今,在损保控股有限公司(亚洲)企划部任经理工作。CHUA SEE JU女士拥有全面而专业的精算学知识、熟悉保险业务知识, 拥有极丰富而专业的海外业务经验。
岛谷岳大先生 2021年8月30日,经深圳银保监局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职批准文号为深银保监复〔2021〕548号。岛谷岳大(TAKEHIRO SHIMATANI)先生(下称“岛谷先生”)自2000年3月从学习院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之后,一直从事财产保险工作,迄今已有二十多年的保险从业经验。岛谷先生2000年入职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北东京支社,在该保险公司工作六年。于2006年4月加入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工作,就职于企业商品部业务部的主任,负责该公司业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在该部门工作三年后,岛谷先生就任于日本财产保险公司本店营业第二部的课长代理。2013年10月,岛谷先生在日本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开发第一部任特命课长。2018年4月,岛谷先生在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任营业部部门总监。在此期间,岛谷先生在会计、金融与投资等方面,充分了解了中国保险市场的相关状况,积累了丰富的财务投资管理经验,熟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资金运用与风险管理方面等的政策与法律法。2019年5月岛谷先生返回日本工作,出任母公司Sompo Holdings,Inc.海外事业企划部的课长,并在Sompo Holdings(Asia)Pte.Ltd.任课长,负责亚洲业务。
岛谷先生担任日本兴亚监事后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能。
王绪瑾先生 2018年3月16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8〕332号。王绪瑾教授1983年7月起进入北京工商大学任教。王教授保险理论扎实,对保险应用实践颇为熟悉,在保险理论与实务方便具有丰富的经验。
曾任北京工商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创始主任、教育部高校经济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曾任两届华夏人寿、现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均被获得好评。现任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保险学会副会长、中保信智库专家、中保协车险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专家、教育部高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顾问。
王绪瑾教授曾荣获2016年北京市师德先锋;1996年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2016年度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市场价值排行榜89位;负责“保险学”课程于2010年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高校精品课程”等。
综上所述,王绪瑾教授热爱祖国,热情而且自律,专业能力突出。自我要求严格,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具有扎实和保险理论功底,有具有丰富的保险公司实践经验,王绪瑾教授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之后,将会同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的不断发展而不懈努力。
桥本豪先生 2019年4月3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19〕397号。桥本豪先生于1989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后,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就读。两年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科大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大学院分别毕业。最终获得法律博士学位。
桥本豪先生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学习期间,进入日本进出口银行(现国际协作银行)工作。大学毕业后,在纽约O’Melveny&Myers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9年进入纽约Swidler Berlin Shereff Friedman律师事务所工作。同年,桥本豪先生进入了Bingham McCutchen律师事务所之后,在该公司任职长达八年之久。2008年加入东京Greenberg Traurig律师事务所。2009年至2017年,桥本先生一直担任东京西村朝日法律事务所的法律顾问。2017年至今,在渥美坂井法律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拥有极其丰富而专业的保险业务知识和海外业务经验。桥本豪先生拥有以在美国为主的律师经验,热情而且自律,专业能力突出,自我要求严格。
桥本豪先生担任日本兴亚独立董事后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能。
李宏波先生 2021年3月15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担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总精算师,任职批准文号为深银保监复〔2021〕139 号。
李宏波先生自2011年5月开始,一直在保险公司从事精算工作,迄今已有九年的从业经验。其自2011年5月入职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精算部主管。在人保财险工作了4年后,于2015年11月,加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业务管理部(企划精算部)工作。在此期间,该员工在会计、分析数据、金融、投资等方面,充分了解了中国保险市场的相关状况,积累了丰富的精算经验。
李宏波先生精通保险业务知识,了解中国保险行业的基本情况,熟悉中国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制度,充分理解和掌握财务知识,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是出任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总精算师的合适人选。